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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既有住房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夏津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就夏津县既有住房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 购 人:夏津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金科长 联系电话:15053496068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夏津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SDXY-13047

四、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夏津县既有住房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第一包:津华园小区既有住房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32032.34平方米,244户,采用户用热量表法;第二包:永基花园既有住房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35641.09平方米,287户,采用通断时间面积法;第三包:县政府宿舍4#、6#楼既有住房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8596.64平方米,50户,采用通断时间面积法;供应商可以报多个包,即兼投兼中。具体要求及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供货、实施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1)第一包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第二包、第三包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注册资本金第一包不低于2000万元,第二、三包不低于200万元);

(2)代理商注册资金第一包不低于200万元,第二包、第三包不低于50万元,须具备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

(3)生产企业依法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热量表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CJ128-2007《热量表》2级表以上相关标准,并通过安装前的首次检定,其他热计量装置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4)生产企业须具备《山东省新型墙材建筑节能产品认定证书》,相关产品检验报告。

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采购文件的费用:

时间:2013年9月 23 日起至2013年 9 月 27 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夏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中心(311室)

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时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为公司法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山东省新型墙材建筑节能产品认定证书》及相关产品检验报告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简单装订。

七、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

接受报价时间:2013年09月29日;

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2013年09月29日15:00分;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及公开报价地点:夏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九、如有疑问或需澄清的内容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 张志新

联系电话:0534-2691588

传 真:0534-2691588

采 购 人:夏津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代理单位: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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