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2013年以沼气为纽带的田园清洁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门头沟区2013年以沼气为纽带的田园清洁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13日
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局的委托,对“门头沟区2013年以沼气为纽带的田园清洁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工程名称:门头沟区2013年以沼气为纽带的田园清洁工程项目
二、工程编号:DH-2014-0228
三、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局
四、工程概况
1、总预算资金:100万元(人民币)
2、项目地点:门头沟所辖地区
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依据京门预发【2013】第1号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六、工程说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3月13日 至 2014年03月19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至时间:2014年04月2日上午09:00分
开 标 地 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报名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十、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刘 宇
电 话 :010-64956207-8005
传 真 :010-64956207-8011
电 子邮 箱 :dhztb@vip.sina.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03月13日
批复文号 京财农指 【2013】1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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