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孤山水电站增效工程、鲁山县创业水电站增效工程招标公告
鲁山县孤山水电站增效工程、鲁山县创业水电站增效工程已由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顶山市水利局以平发改农经【2013】353号文进行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招标人为鲁山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鲁山县孤山水电站增效工程、鲁山县创业水电站增效工程
采购编号:LZC2014-Ag015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合理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充分发挥发电效益,需对孤山水电站、创业水电站进行增效改造,本次改造主要内容为渠首坝、引水渠、稳水池、尾水渠清淤加固等工程。
2.2标段划分、主要建设内容及工期:
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鲁山县孤山水电站增效工程(含引水渠、稳水池清淤加固等工程)。
第二标段:鲁山县创业水电站增效工程(含渠首坝、引水渠、尾水渠清淤加固等工程)。
拟订工期:各标段均为60日历天。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信息:
3.1报名时间及地址:
自2014年3月15日起至2014年3月21日(北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 平顶山市科技局西配楼二楼 。
3.2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涉及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等相关资质证件。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须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持有水利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6)业绩要求:2011年以来具有至少三项类似工程(施工规模80万以上)施工业绩;
(7)投标人需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
4.2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4.3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清欠职能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有效期内)。
4.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水利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日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鲁山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375-5059777
招标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郁先生、周先生
电 话:18503751209 1876896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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