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县迎宾大道东延路新建工程(经四路-黄龙大道)交通四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县迎宾大道东延路新建工程(经四路-黄龙大道)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县黄龙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筹措,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迎宾大道东延路(经四路-黄龙大道);
2.2工程名称:开封县迎宾大道东延路新建工程(经四路-黄龙大道)交通施工;
2.3标段划分及工程规模:
本工程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开封县迎宾大道东延路新建工程(经四路-黄龙大道)交通工程施工。
2.4 建设规模:
一标段投资额约 36.6236万元。
2.5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2.6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
一标段:开封县迎宾大道东延路新建工程(经四路-黄龙大道)交通工程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应通过注册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件附在正本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3投标人是外省企业应办理单项工程进豫备案并领取介绍信后方可参加报名。
3.4 投标报名时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明到达现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报名
4.1 请于2014年 3 月 14 日至2014 年3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建西路22号)报名,投标人携带(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路灯安装工程)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 (6) 外省企业《进豫备案介绍信》;(7)《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4.3邮购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西路2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评审时的必要条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开封县黄龙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开封县 地 址: 开封市南正门22号
邮 编: 475000 邮 编: 475001
联 系 人: 孔先生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378-3263968 电 话: 1522609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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