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15#路(泰山大街―灵山大街)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泰安市15#路(泰山大街—灵山大街)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15#路(泰山大街—灵山大街)道路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4-0048
2.2 建设地点:北起泰山大街,南至灵山大街。
建设规模:全长约792米。该道路设计红线宽30米,道路横断采用一块板形式,中间车行道宽18米,两侧设施带各3米,人行道各3米,与泰山大街及灵山大街交叉口处作加宽处理,K0+660位置处建设1*8米板桥一座,道路两侧布置雨、污水管线,道路西侧布置电力管线一道,道路两侧绿化带内每隔3米布置路灯一座。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及保修阶段的施工及监理(另行招标的内容除外,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及监理均为一个标段。
2.3本项目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为722.97584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主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须具有水泥稳定土和沥青混合料拌和站或与生产企业签订的合作意向书)、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长度不低于1km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提供验收证明及施工合同,日期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报名锁定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评标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2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投标报名锁定的项目总监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评标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18日登录“泰安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持授权委托书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领取日期: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18日
投标人须办理电子加密锁、网上注册企业信息并通过审核,须在完成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传审核后报名方视为有效。本工程监理实行电子投标、计算机辅助评标,投标申请人需准备相关软件。
软件服务:续工 联系电话:13583889407
加密锁办理咨询:招标办业务科 联系电话:0538-6289178
4.2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每套售价450元,监理每套售价300元,电子光盘每张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泰安建设工程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38-8295700
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杰
联系电话:0538-8588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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