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港口建设费征收与海事业务联动机制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就港口建设费征收与海事业务联动机制研究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委托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0745-1340CCIEC107
二、项目名称:港口建设费征收与海事业务联动机制研究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分1包,具体需求见第二篇技术规格书部分。
2、本次招标的实施内容包括港口建设费征收与海事业务联动机制研究报告。
3、具体设备清单见第二篇技术规格书部分。
4、交货期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的交货时间确定供货时间及安装调试时间。
5、交货地点:项目实施现场。
投标人必须对本包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本国实施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2、投标人如提供代理产品,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否则作废标处理;
3、具有所在地市颁发的有效的软件企业的认定证书;
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仅限于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9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到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邮购需加邮购费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
招标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地址,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
未在招标机构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开标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02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九、联系方法: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
电 话:022-58876331
联系人:李柏峰
招标机构: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
电 话:010-56529728/98
联系人:张达、刘珊珊
传 真:010-56529727
邮 编: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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