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清区大队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清区大队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一、 采 购 人: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清区大队
地 址:济南市长清区峰山路南段路西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长清区灵岩路龙泉大厦六楼
联 系 方 式: 0531-66580906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CQZFCG-XJ-2014-019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清区大队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YGZD-1403-XJ-019-C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清区大队设备采购,共分为两个包,其中A包:厨房设备采购,B包:洗涤设备及熨烫台采购,详细需求及技术说明详见询价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七、领取询价文件截止时间:
(1)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14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地点: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长清区龙泉街龙泉大厦6楼)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3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陈璐、张传庆
联系电话:0531-66580906 传真:0531-66580906
采购人: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清区大队
采购监督机构:济南市长清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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