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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委党校电梯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委党校委托,对晋江市委党校电梯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XMWS2013-Q031  2、项目名称:晋江市委党校电梯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5、本采购项目设有预算控制价,超过视为无效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4月1日(工作时间)。   7、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在上述时间内按下述地址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联系邮寄。购买时需提供购买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件。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需邮寄纸质文本另加50元邮寄费用,售后不退。对招标文件邮寄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遗失或延误,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概不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汇入采购代理机构的下述账户(注明采购项目的编号,否则不予确认),且该保证金应在开标当日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并将银行回执单传真到采购代理机构(或扫描发到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供财务人员核对。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到账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13.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4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投标文件由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工作人员负责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开标时间、地点: 2014年4月2日上午9:3 0(北京时间)在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标室开标。  13、以上如有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晋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app.jinjiang.gov.cn/zfcg)、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4、供应商对招标代理单位服务不满或者有建设性意见、建议的,欢迎拨打13806098077进行投诉或提出。  采购人:晋江市委党校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759917396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泉州分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福华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14E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38619传真:0595-22738609联系人:黄小姐、刘先生  保证金确认:0595-22738619陈小姐 电子邮箱:xmwscg@126.com  开户名: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账 号:13500101040024326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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