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关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4年退耕还林生态造林二期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_已落实 ,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建设规模:
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面积)
一标段
抚育工程
约11公顷
二标段
造林工程
约1公顷
三标段
造林工程
约3.5公顷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净月潭风景区内。
2.3 计划工期:2014年4月9日至2017年4月30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单位拟派技术员应有本专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仅可对以上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11:30 时,下午_13 时至 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外省企业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图纸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标段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伍仟元;二标段:伍仟元;三标段:壹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李永富
电 话:0431-858211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徐雪娇、李慧
电 话: 0431-86805025、87991406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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