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2012-2013年政法转移支付节余资金业务装备
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2012-2013年政法转移支付节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委托,就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2012-2013年政法转移支付节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2012-2013年政法转移支付节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SXCGZB(A00)2013-09-00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项目地点位于平顶山市石龙区,主要采购内容为警用设备一批;
具体内容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证明;
4.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省级公安机关警用产品准许销售证明;
6.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于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9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5-2565678
邮箱:sxgcgl037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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