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农业博览园长春农业博览园现代化蔬菜种植玻璃温室建设项目公
长春农业博览园现代化蔬菜种植玻璃温室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M-2014-03-5552 1、本招标项目长春农业博览园现代化蔬菜种植玻璃温室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长春农业博览园,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长春农业博览园现代化蔬菜种植玻璃温室建设项目; 采购内容:长春农业博览园现代化蔬菜种植玻璃温室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面积:5888平方米; 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农业博览园内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温室设计、制造等营业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企业近三年温室大棚设计和施工业绩合同(单个温室面积不得小于5000平方米)。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年3月11日至2014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商务510B室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原件及 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伍万元; 6、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 31日9时3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硅谷商务508A,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14年3月31日9:30,地点:长春市硅谷商务508A,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9.联系人 采购人:长春农业博览园 联 系 人:金光国 联系电话:0431-81985266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 会 联系电话:0431-85832429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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