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县南外环、文化路道路照明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沾化县南外环、文化路道路照明工程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沾化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SDAK-BZZH-201402
2、工程名称:沾化县南外环、文化路道路照明工程
3、建设地点:滨州市沾化县新城区
4、建设内容:南外环、文化路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沟槽开挖回填、电缆保护管铺设、电缆线敷设、路灯及箱变安装等。
5、计划投资:第一标段计划投资约490万元,第二标段计划投资约110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计划工期:第一标段 90日历天,第二标段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8、质量要求:路灯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9、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沾化县南外环道路照明工程。工程位于沾化县南外环迎宾路南段至泊头镇驻地北端,道路总长约计6.3km,路灯沿道路双侧布置,全线共新建路灯210盏;
第二标段:沾化县文化路(富港路-富国路)道路照明工程,道路总长约计1.5km,路灯沿道路双侧布置,全线新建路灯70盏。
10、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
11、本项目二个标段可兼投但不兼中,只能中得一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财务状况及完成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投标人需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投标人:投标人需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企业进鲁备案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山东省内的企业提供);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5、投标人需提供工程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五、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2014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滨州市黄河五路渤海十七路府前街222号阳光大厦B座W604室;
2、投标人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企业进鲁备案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山东省内的企业提供);
3)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
注:投标人应按以上顺序及要求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以上资料的接受并不代表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通过,投标人的资格由评标专家在评标时予以审查(投标人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用资质参与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4年3月10日-2014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滨州市渤海十七路府前街222号阳光大厦B座W609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不分标段),售后不退。
4、图纸押金500元。随招标文件发施工图纸,该工程图纸只能用于项目投标报价及中标后的施工,未经招标人允许,不能用作其他用途,否则由过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31日9:00时,地点为滨州市渤海十七路府前街222号阳光大厦B座W609室。
2、逾期提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密封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八、发布媒体
1、《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沾化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沾化县沿河路431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主任 1555028567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渤海十七路府前街阳光大厦W604室
联系人及电话:苏女士18769678492,0543-3181786
邮 箱:sdak_bz@163.com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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