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妇幼保健院产科中央监护系统招标公告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现就产科中央监护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胎儿/母亲监护仪10台(其中2台是双胎配置)及中央监护站一套
二、 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2、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
3、非生产厂商需持有制造商(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授权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代理授权书;
4、在江苏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9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
招标文件发布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科(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
通过报名的由政府采购中心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须以转帐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投标报名申请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2)营业执照(副本)、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设备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和注册登记表(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须相应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原件,缴纳至2013年8月)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仅代理商需要);(4)江苏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证明。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10月15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5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招标大厅;
投标文件接收人:李新彦。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5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招标大厅。
六、样机(单胎母婴监护)请在开标当天随身携带并进行现场演示,样机缺少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样机所有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李新彦
联系电话:0519-86800187
传真电话:0519-86800286
联系地址: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213003
开户名称: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1105020109000099895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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