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指挥中心)中央空调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息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指挥中心)中央空调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息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指挥中心)中央空调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息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息县城东新区城郊乡五一村;
2.2采购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4)0201号;
2.3 建筑概况:总建筑面积:12819m2(约5000m2使用面积的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交货安装期: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500万以上);
3.2投标人需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上安装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注:在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不得在本工程中担任职务);
3.3具有所投空调设备厂家针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4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时间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6,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登记手续。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请于2014年3月 10 日至2014年3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企业报名须知: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产品授权书,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时间在有效期内),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等。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公安局 监督人: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 郑志刚 联系电话:0376-5935027
联系电话:13507614693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02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5585906
传 真:0371-655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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