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排水处化学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排水处的委托,对其化学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TLCG2014-0203二、招标内容:1.絮凝剂(阳离子PAM)40吨;2.除磷剂2000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注:1.本次所投的絮凝剂可以投进口产品,除磷剂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在供货时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海关报关报检的相关证明资料。2. 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3.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72万元,如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投标无效。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经营范围包括相关化学药剂生产或销售的独立企业法人;(二)非厂家的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4年03月11日起至2014年03月25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04月01日13:30前(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2)(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4年04月01日13: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04月01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市排水处联 系 人:曲景泉 电 话:0411-84352491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马坡、奚泷浩 电 话:0411-84350127、84651721传 真:0411-84651726(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 72129101826002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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