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房产管理局淅川县东方社区保障房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东方社区保障房建设项目已由宛财综【2012】32号、宛财预【2013】256号、淅政文【2013】 113号、淅发改【2013】1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财政补贴,招标人为淅川县房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位于上集镇东方社区,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室外管网管线设计、道路、照明等所有附属工程,不含景观、人防工程、概、预算),前期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
2.3计划周期: 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业主要求,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年份要求: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信誉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报名时投标人提供信誉良好承诺函;
3.6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范围内);
3.7 外省企业须持进豫备案证明(豫建建[2013]15号文)要求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报名。
4.2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装订成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企业类似业绩合同(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外省企业须持进豫备案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信誉良好承诺函等及其它投标人认为必要的相关资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5.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本招标含建筑方案设计,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建筑设计方案,并装订成册。未中标单位方案费用不予补偿。
6.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淅川县房产管理局
地 址:淅川县老街路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 话:13783778737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丝织厂后街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8537750821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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