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桩基础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开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
桩基础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河南省中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公安局委托,就开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桩基础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该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各单位参加该项目谈判。
2 、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名称:开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桩基础检测项目
2.2 建设地点:开封市新区第九大街与安顺路交叉口东北角
2.3 资金来源:市财政
2.4项目总投资:65万元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竞争性谈判范围:本次竞争性谈判共一个标段,开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桩基础检测项目6408根。
3 、谈判供应商资质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地基基础专业检测资质,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单位在报名时需要提供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签订的“廉洁承诺书(投标人)”原件。“廉洁承诺书(投标人)”一套三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交管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专栏中下载,签订人根据“下载须知”的要求签字盖章后交到交易监督办公室统一签订。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机构所在地检察机关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1.3 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报名时,根据(豫建建 [2013]15 号)的通知,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证明。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报名须知
4.1 请于 2014 年 3月10日 至 2013 年 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4 : 30 时至 17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20 号窗口(开封市宋城路92 号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院内)进行报名。
4.2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办理的(2014年)廉洁承诺书,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证明》等有关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图纸费1000元/套,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公安局
联系人:许剑泽
联系电话:136037850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中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38630332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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