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关于太原市2014年市政道桥重点工程所需沥青供
根据太原市2014年城市道桥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安排,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对2014年市政道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所需沥青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欢迎合格优质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编号:预2014-WT-7-G补
二、项目概况
1、按照市政府2014年道桥项目建设计划,组织建设道桥工程累计约110公里,建设总投资约130亿元。其中道桥工程包括有:滨河东路南延、阳兴大道、建设路快速化改造、北中环配套路网、汾东新区通达桥改造、迎宾路桥建设等重点工程。整个工程沥青需求预估量约为70000吨,整个沥青供货期从2014年4月份到11月份。
2、采购数量:由供应商根据工程经验,参照同类工程预估工程数量。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将不能参加以上材料招标(采购)的投标。
三、参加资格预审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有关规定。
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并经销采购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3、具有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具有中国海关颁发的A类以上(含A类)管理证书或证明材料 (进口沥青供应商提供) 。
4、在山西省境内独立拥有或租赁沥青仓储量不小于10000吨中转库。
5、在山西省境内拥有或租赁沥青改性加工生产设备且日生产能力不得小于800吨。
6、具备足够的运输能力。
7、提供近三年内(2011.3-2014.2)同类产品相关的业绩证明。
8、提供任意一款产品由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9、必须具有对相应产品质量的检测能力。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审查内容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证件有效并能清晰反映: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②投标货物未超出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经营范围内包含投标货物)
3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年检情况记录)
4 、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5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6 、参加资格预审供应商不属于联合体
7 、参加资格预审供应商提供的具有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具有中国海关颁发的A类以上(含A类)管理证书或证明材料 (进口沥青供应商提供)
8 、参加资格预审供应商提供的在山西省境内独立拥有或租赁沥青仓储量不小于10000吨中转库的证明文件
9 、参加资格预审供应商提供的在山西省境内拥有或租赁沥青改性加工生产设备且日生产能力不得小于800吨的证明文件
10 、参加资格预审供应商提供的具备足够的运输能力
11 、参加资格预审供应商提供的近三年内(2011.3~2014.2)同类产品相关的业绩合同
12 、参加资格预审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款产品由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3、参加资格预审供应商提供的具有相应产品质量检测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资格预审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上审查资料的原件,否则资格预审文件无效。
五、资格预审文件构成
1、“四、资格审查内容”要求的全部资料;
2、业绩证明材料,并填写《近三年来已完成类似工程表》;
3、体现企业综合实力、检测能力、市场份额、行业排名、诚信行为、财务状况等相关资料,并填写《主要生产、检测设备表》;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参加资格预审供应商须将资格预审文件装订成册:一份正本(装入一封袋内)、五份副本(装入一封袋内),胶装。
注:①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加盖资格预审单位的公章。
②参加资格预审供应商提供的“资格预审文件”如有失实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予以投标人资格预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现场考察
资格预审文件审查结束后,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企业经营状况、生产场所、设备、工艺、原材料、检测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实地现场考察,不符合该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予通过。
七、参加资格预审供应商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2014年3月13日;
参加资格预审供应商报名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报名时供应商须将以下内容填写完毕加盖单位公章,并将该资料存储在光盘中,一同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参加资格预审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前报名,否则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接受。
八、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2014年3月14日 上午8:00-9:00;
资格预审时间:2014年3月14日 上午9:00。
逾期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提交资格预审资料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九、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应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须知》(参看http://www.tyzfcg.gov.cn)登记备案。
十、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邮 编:030002
采购程序咨询人:樊宁、刘慧荣联系电话:0351-3098088
薛滨、宋亦雷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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