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LED室外显示屏、网御防火墙系统公开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LED室外显示屏、网御防火墙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采购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LED室外显示屏、网御防火墙系统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第一包:LED室外显示屏(1套);第二包:网御防火墙系统(1套);第三包:访客智能系统(4套);第四包:法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系统(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4(2013)-16-23-G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 第二包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下资质内容: 1、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千兆三级以上(含三级)证书;; 2、提供中国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千兆简称3C三级以上(含三级)证书; 3、提供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中心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千兆; 4、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EAL3证书; 5、采购防火墙要求和山西高法现运行防火墙 v-388设备技术协议上兼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硬件3年硬件质保。 (4) 第四包投标人必须提供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3月10日—2014年3月29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00-11:0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投标时间:2014年4月3日上午08:30—09:00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4年4月3日 上午09:00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2、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登记备案。 13、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4、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采购程序咨询人: 刘勇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路莎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15、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标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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