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2013年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2013年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已由新水计【201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津县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招标人为延津县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新交建SL14-015
2.2工程名称:延津县2013年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
2.3建设地点:本项目区涉及石婆固乡、魏邱乡、马庄乡、王楼乡、小潭乡、僧固乡、司寨乡、榆林乡、延津县原种场8个乡(镇)个42个行政村和一个场。
2.4建设内容:输水管道维修;引黄渠道衬砌维修、配套建筑物;维修机电井;维修干排建筑物、启闭机;支持农民用水协会工程维修,即南分干农民用水协会灌区配水斗农门维修。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新水计【2014】2号文批准建设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所有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3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4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5不接受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6企业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及后期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 月 10日至2014年 3 月 14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报名受理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同时提供原件的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的资料下载栏中下载,中心网址www.xxggzy.cn)。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 4 月 2 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第 一 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津县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30726658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371—87520522 155373131018. 监督单位
新乡市水利局:0373-2079602 延津县审计局:0373-7622047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监察局:0373-7696111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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