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术交流中心餐饮用品、布草和电器采购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198号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人)委托,就其学术交流中心餐饮用品、布草和电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术交流中心餐饮用品、布草和电器采购
1.2 招标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19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本次招标内容: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术交流中心布草、窗帘和电视机的采购、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工作(货物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4 计划工期:
第一包: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第二包: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第三包: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5 包段划分:本项目为三个包段,第一包:布草;第二包:窗帘;第三包:电视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布草):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货物制造商,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如为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下同);
3.3 投标人在201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110万元人民币且包含所投产品的销售合同至少一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包段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现场报名。
第二包(窗帘):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货物经销商,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3.3 投标人在201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包含所投产品的销售合同至少一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包段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现场报名。
第三包(电视机):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货物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3.3 投标人在201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70万元人民币且包含所投产品的销售合同至少一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 3 月 7 日至2014年 3 月 13 日8:30~12:00时、14:30~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13室(郑州市纬二路4号,纬二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北角);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5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4.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适用于第一、二包)
4.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适用于第三包)
4.5.3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5.4 投标人2011年以来签订的同类销售合同至少一份(要求至少包含所投包段内容;合同金额满足上述第3.3项的要求);
4.5.5 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第三包代理经销商须提供)。
五、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3 月 27 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7.1 采 购 人: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85305708
7.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二路4号
联 系 人:毕先生 吴小姐
联系电话:0371-65928339
传真电话:0371-65928339
电子邮箱:ztz310@126.com
邮政编码:450003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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