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南迎宾大道电子类交通设施工程公
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南迎宾大道电子类交通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FZJL201401003 2、投标人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泉州区域区内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4)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叁佰壹拾肆万元整(¥:3140000.00元),投标人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每份1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3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4年3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田安北路倍安居大厦四楼8400)。 8、投标报名地点: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泉州市田安北路倍安居大厦四楼8400)。 9、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0595-22356658 10、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cz.fjzfcg.gov.cn/或http://zfcg.fjqz.gov.cn/或http://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田安北路倍安居大厦四楼8400 E-mail:76315465@qq.com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5666、15880928998传真:(0595)22512088联系人:小张 收款人: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
帐号:35001656007052514241
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三月七日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政府部门领导人简历
各省历届省委常委名单
全国政府各部门人事变动公告
时政热点资讯信息
最新政府采购信息
最新政府中标信息
最新政策法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