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学理科教学仪器及中
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商城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就商城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学理科教学仪器及中小学仪器柜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商城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学理科教学仪器及中小学仪器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商城县财采字(2014)0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教学仪器设备,本项目共分2包。
1包:中学理科教学仪器
2包:中小学仪器柜
具体参数见附件。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以上,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中小学仪器柜采购项目(2包),投标单位必须为“2010年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预审合格的单位(不接受入围生产厂家针对经销商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项目(1包),投标单位必须为“2010年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预审合格的单位或经其授权的经销商(同一产品只接受一家生产品牌报名)。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 2014 年 3 月 6 日至 2014 年 3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2010年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预审合格证明;
3、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
4、公司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经销商出具生产商对其授权的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商城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先生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6-7958956 电 话:0376-6680388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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