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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就“河南省国家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项目”的相关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 招标编号:HNGS2014SPHY  二、 项目名称:河南省国家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三、 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河南省国家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项目,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部分第二章。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拟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投标人投标。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或通信信息网络集成,且实质性主要从事该行业的经营。  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在全省各市县设有分支机构或隶属机构(必须有各级政府有权部门颁发的证件)  4、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人数目不得超过2个。  5、集成商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原厂商(MCU和视频终端)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服务承诺书。  6、MCU、视频终端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7、MCU、视频终端必须提供3C认证证书。  8、投标产品应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0、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格条件。  五、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在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11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5层522室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只有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六、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只有递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才有权领取招标文件。  七、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3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四楼第一会议室投标文件受理处。  开标地点: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四楼第一会议室。  九、 投标保证金:  1.缴纳时间及金额: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2.交纳形式:  (1)郑州地区银行开具的支票;  (2)开标前将保证金转账至采购人账户;  (3)提供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3.接受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账户名称: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账号:24940087572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郑州开来支行   4.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上须注明“HNGS2014SPHY保证金”字样,其复印件须与开标一览表共同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提交,该信封上须标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字样。  5.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  十、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详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11号 邮编:450008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0371-66767560  传 真:0371-6676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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