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辉县市石门河大沙窝围河造
辉县市石门河大沙窝围河造田影响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交辉14-001
1、招标条件
辉县市石门河大沙窝围河造田影响处理工程已由豫移干〔2014〕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资金。招标人为辉县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疏通河道;围堤拆除;围堤加固;新筑围堤等工程;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汛前完成主体工程;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受理大厅(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的资料下载栏中下载,中心网址www.xxggzy.cn)。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9 时00分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南水北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县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 辉县市西外环路
联系人: 靳先生 联系电话: 139387031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 系 人:高志敏
联系电话:18103838392
8、行政监督部门及监督联系方式:
新乡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373-3061326 邮箱:xxnsbd@126.com
地址: 平原路599号
辉县市监察局:0373-6233217
辉县市检察院:0373-6230291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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