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大剧院室内空气净化设备工程
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德州大剧院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经主管部门批准,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中标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德州德达城市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德州大剧院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赵欣 联系电话:0534-2601010
二、代理机构: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德州大剧院室内空气净化设备工程
四、项目概况及要求
1、采购内容:空气净化设备。
2、建设地点: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方红路北侧,康博大道西侧。
3、计划工期:20天。
五、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空气净化设备制造厂商或其在中国境内独家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
2、制造商注册资金应不小于800万人民币。
3、其授权代理商,开标时需出具设备制造厂商的唯一项目授权函原件。
4、投标人所投报的设备必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制造商所生产,不接受外协制造等行为。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制造商应具有丰富的设备设计、生产经验和同类工程业绩,至少提供不少于2份同类产品的大剧院的销售合同原件。
7、制造商应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体系认证,通过CE、CQC或UL等认证,以及行业内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投标所投报的设备,应提供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性能和安全检测报告、以证明产品使用性能及安全性能,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地方机构出具的不接受。
9、制造商应具备良好的研发、设计、生产能力,并提供生产车间及生产线、机械设备、工艺等方面的介绍和说明。
10、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对本项目投标直接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参与投标,若同一品牌生产企业与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同时投标,则只接受生产企业投标。
七、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投标人非生产厂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生产厂商的授权函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不少于2份同类产品的大剧院的销售合同原件、认证证书复印件、性能和安全检测报告复印件、生产工艺介绍说明、投标人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进行报名。要求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公证件,并提供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简单装订成册)。报名投标人必须符合第六条款的所有内容,否则不予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
报名地点:山东省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5号窗口(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10月9日17时。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34-2239679 15275718900
八、开标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17日9:00
地点:山东省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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