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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阳光南路、阳光西路及凤鸣湖北路城市道路工程监理项目招标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其新乡县阳光南路、阳光西路及凤鸣湖北路城市道路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编号:新县交代【2014】016号

二、项目名称:新乡县阳光南路、阳光西路及凤鸣湖北路城市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工期要求:随施工工期;

五、项目内容:新建三条城市道路及配套设施其中阳光西路约963米,阳光南路约780米,凤鸣湖北路约780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单位投标应携带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7、外省企业投标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开具《进豫备案介绍信》。

8、外市、县企业须到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并开具《进县备案通知书》。

9、投标资质要求:监理单位要求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等级,独立法人资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八、报名时间:2014年3月7日至 2014年3月13日(节假日休息)

上 午:8:30分-11:30分 下午:14:30分-16:30分。

九、报名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受理室

十、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邮箱)。(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3月3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三、采购人: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先生 0373-7080556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电话: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女士 15713738261

十五、监督单位: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31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0373-3053023

十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与本项目有关信息请关注上述网站!

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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