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档案局2014年馆藏档案数字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兴县档案局委托,就2014年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14】-005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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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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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4年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 |
1.0 |
批 |
110.0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2012年1月1日后,具有同类档案馆数字化加工成功案例达3个(含)以上(需提供承接项目的合同和验收证明);
(二)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提供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两年内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已提交;
(五)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五、报名及认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3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复印件各一份);
(三)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四)投标人应具备:2012年1月1日后,具有同类档案馆数字化加工成功案例达3个(含)以上(需提供承接项目的合同和验收证明)。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提供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两年内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缴纳);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九)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7日-3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办公楼21层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答疑时间: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或图纸有异议的,应当在2014年/月/日下午14: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27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
十、开标时间:2014年3月27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浙江省长兴县长海路361号2楼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长兴县招投标网(http://www.cxztb.gov.cn:8080/cxxztb/)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hzhscpa.com/index.asp)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匡伟 电话: 0572-2199129
传真:0572-2708550
开户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8000159810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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