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项目
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项目已由郑州市公安以郑发改社(2012)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候贾公路以南,郑平公路以西;
(2)项目概况:总投资3955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0120平方米,新建综合楼一栋,框架4层。
2.2 本次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该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工期:约90日历天
(4)合同估算价:约538634.36元
2.3 标段划分
分为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
3.1企业资格:
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业绩要求:
自2011年以来承担过10KV供配电施工项目。
3.3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关系、近一年参加社会保险情况;项目经理须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2)提供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调查结果(查询对象: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
3.5财务状况: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原件(限定为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
3.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产品获得国家供电部门入网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4年 3 月 7 日至2014年 3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城国贸大厦1404室)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投标产品获得国家供电部门入网资格证明;
5)企业类似业绩合同;
6)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
(上述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招标代理部(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城国贸大厦1404室)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送达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
地址:郑州市北二七路110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04室
联系人:谢晓暄
联系电话:0371-66610668
传真:0371-66611041
2014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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