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南丹县南丹河罗富乡府、龙腰、龙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南丹县南丹河罗富乡府、龙腰、龙腊河段整治工程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河水招标备案〔2014〕8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以桂水水管〔2014 〕7 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以桂财建〔2013 〕351号文下达了本工程投资计划2665万元,招标人为南丹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南丹县罗富乡政府河段、罗屯河段及龙腊河段。 建设规模: 本工程整治罗富乡政府河段、罗屯河段、龙腊河段等三处河段。 招标范围: 河流整治、挡墙护坡等。 招标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河道总长10500M,新建护岸总长7873M,疏浚河道总长4895M。 Ⅰ标段:罗富乡政府河段,左0+451~左0+695,长244m;右0+522~右1+111(长589m);建安投资约235.6万元。 Ⅱ标段:罗富乡府河段,桩号左0+920~左1+555长635m)、桩号左1+559~左1+821(长262m)、桩号右1+111~右1+219(长108m)、桩号右1+219~右1+362(长143m)、桩号右1+326~右1+598(长236m)、桩号右1+602~右2+016(长414m)及河道下游疏浚工程(长620m);建安投资约524.6万元 Ⅲ标段:罗屯河段整治河道长3064M,新建护岸长2851M;建安投资约544.6万元。 Ⅳ标段:龙腊河段整治河道长4200M,新建护岸长2391M;建安投资约601.6万元。 计划工期: Ⅰ标段罗富乡政府河段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年 4 月 16 日,计划工期八个月。 Ⅱ标段罗富乡政府河段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年 4月 16 日,计划工期八个月。 Ⅲ标段罗屯河段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年 4月 16 日,计划工期八个月。 Ⅳ标段龙腊河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 4 月 16 日,计划工期八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且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企业的流动资金为 100万元。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 类似河流治理工程 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广西区外施工企业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并取得投标联系卡。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 提供投标人的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4年 3月 17 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3 时30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发售人姓名:蒋伟电话:18378669900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人员投标联系卡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承诺金由按项目收取改为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4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年3 月24 6.其他事项 6.1《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如投两(或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3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4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公开开标。年4 月 9日 9 时 30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丹县水利局 地 址: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路013号 联系人:唐工 电话:0778-797689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20楼 联系人: 韦工 电话:0771-5848986 传真:0771-5848986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联系人:蒋久辉 电话:0778--2302718 18907786737 单位名称: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2114810029300064535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招标人:南丹县水利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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