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农业科学研究所2013年息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科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息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委托,对2013年息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科技推广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招标项目名称:2013年息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科技推广项目2、采购编号:息财竞争性谈判【2014】0101号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共划分3个标段具体如下:第一标段:磷酸二氢钾2.4万袋(100克/袋);第二标段:30%唑酮●氧乐果乳油2.4万瓶(80克/瓶);第三标段:40%多菌灵●戊唑醇悬浮剂4.8万袋(30克/袋);5、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人资质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6.1农药供货单位应为信誉高、产品质量好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6.2农药产品必须“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年内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6.3农药产品应在小麦上取得登记或由省级植保部门出具试验示范报告;6.4供应商所供农药产品应附有逐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供货时提供);6.5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对所供农药逐批次抽样检测,并封样备查。6.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财务、技术能力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6.1.7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产品样品。7、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产品的生产许可证;5.农药登记证;6.产品标准证;7.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公司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公司授权书原件。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供货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出示原件备查。)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厂家投标。8、报名时间和地点: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2月24日至2014年2月28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报名窗口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9、谈判时间及地点:时间:2014年3月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厅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11、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人:息县农业科学研究所监督单位: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507615736联系电话:0376-5935027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56386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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