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13-100反恐救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厅2013-100反恐救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3B143HG068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3-100反恐救援项目
三、采购预算:
包组一:采购预算168万元。
包组二:采购预算95.1万元。
包组三:采购预算64.21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包组一:卫星电话等。
包组二:隐形耳脉、应急指挥专用笔记本电脑、高清数码摄像机、高速单反数码照相机、10×倍增镜头等。
包组三:个人辐射剂量报警仪、便携式核和辐射检测仪、便携式化学毒剂检测仪、个人简易三防服、防毒面具、防毒手套等。
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 所投的产品“应急指挥专用笔记本电脑”,必须为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五期)”且在有效期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参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改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http://www.cqc.com.cn/)。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2月21日起至2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3月14日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10室
九、开标时间:2014年3月14日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10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组一:1.52万元;包组二:0.82万元;包组三:0.62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工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62791661 电话:/
传真:020-83301107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 邮编:/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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