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赵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XJS2014-01-15
采购人名称:赵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赵县永通路11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焦女士0311-8492211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0311-86112478、18633929097
采购数量:赵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八个标段,第一至三标段:PP(Ф110,0.4MPa)管材采购,管材、出水口、管件、水泵、首部的安装及管沟开挖;第四标段:Ф110熟铁出水口、管件(PP)、铁质首部采购;第五标段:更新机井;第六标段:水泵配套(含泵管、电缆);第七标段:智能井房采购;第八标段:建筑工程。
采购用途:工程建设,解决灌溉问题。
项目实施地点:赵县境内。
供货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满足农村灌溉需要。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第一至三标段:管材采购及安装工程
(1)管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通过通知书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2)安装工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的经营范围,具有相应施工能力、信誉良好的国内施工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确定投标协议后,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第四标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信誉良好的国内供应商;
3、第五标段:具有承揽本工程实力,且具备水利钻井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4、第六标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5、第七标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从事水利行业农田灌溉智能控制系统(智能井房)的供应商;
6、第八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的经营范围,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第一、二、三、四、六、七标段如经销商参加投标时需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书,一个生产企业只允许授权一个经销商,生产企业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委托其他经销商参加投标。
8、中标原则:为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一至三标段一个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投标。
9、资质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第一至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标段不接受。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2月21日-2014年2月27日,(工作日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赵县自强路97号邮政局四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够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资格要求中原件、原件扫描件电子版(jpg格式)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14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4年3月14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赵县自强路97号邮政局四楼。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0311-86112478、18633929097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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