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关于泉州影剧院空调设备及安装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泉州影剧院委托,对泉州影剧院空调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采购编号:XMWS2013-Q038-1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项目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4)本次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1166700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2月19日至2014年3月10日(工作时间) 6、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日起可于上述时限内的工作日到泉州市区福华商业中心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E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联系邮寄;《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可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00元,设计施工图纸100元,需邮寄纸质文本另加50元邮寄费用,售后不退。对《招标文件》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遗失或延误,招标代理单位概不负责。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入采购代理机构的下述账户,且该保证金应在开标当日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的回单上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采购编号(若因流标后重新采购导致项目编号变化但采购预算未发生变动,投标人继续参与该项目投标的,原保证金视为有效),否则不予确认。投标人须将上述银行单据复印件(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提供给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人员(联系方式见下方)进行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到账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9、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3月11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投标文件由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工作人员负责接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地点: 2014年3月11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在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开标。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向采购人或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口头提出或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不予接收(受理),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2、以上如有变更,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会通过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3、采购项目监督部门:泉州市采购办。 14、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影剧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05058158 15、供应商对采购代理单位服务不满或者有建设性意见、建议的,欢迎拨打13806098077进行投诉或提出。 16、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泉州分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14E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38619 传真:0595-22738609 联系人:黄小姐、刘先生 保证金确认:0595-22738619 陈小姐 电子信箱:XMWSCG@126.com 开户名: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3500101040024326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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