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气象灾害预警平台(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鹿邑县气象灾害预警平台(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气象灾害预警平台(施工)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气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鹿邑县气象灾害预警平台(施工)工程
2.2 招标编号:HNDCZ-2013-1460号
2.3 建设地点:鹿邑县陈楼村,311国道南侧,原陈楼收费站处;
2.4 建设内容:旧房整修改造部分为原陈楼收费站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新建1栋1层410米业务大厅;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管理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3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有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3投标人2011年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5凡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4年 2 月 17 日- 2014年 2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4.2.1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企业类似业绩、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及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等(上述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壹套装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气象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8394683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371-65585906
传 真:0371-655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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