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临海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光发光放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海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委托,就临海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光发光放光发平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TZYS-20140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550nm直调光发(10db):10只;1550nm光放大器(23db):30只;1550nm光发平台(2电源2光发(10db)6光放(23db)):10只;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
2)具备入网检测报告;
3)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或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代理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本项目无需报名,只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普通用户均可自行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100元交至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参加投标的必要条件,但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不代表其具有投标资格的充分条件),开标时带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4年3月11日9:00时前,注册用户可登陆帐户后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hztb.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也可到代理机构处购买)。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11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4年03月11日 08:00时至2014年03月11日 09:00时 (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刷卡将投标人录入管理系统方有效,否则,视作在上述时间内无递交投标文件)。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B102)(临海市凯歌路6号)(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提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接受投标文件的条件:1、已办理《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2、注册帐户中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七、开标时间:2014年3月11日 09:0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B102)(临海市凯歌路6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0.90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转帐、现金、电汇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提交地点: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歌支行;账号:201000102293922。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03月11日 09:00时(采用汇票时一般需要三天才能到帐,请各投标人提前汇入)。 投标人在上款截止时间范围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必须早于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资格证(IC卡)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相应的单据上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并到中心B区一楼财务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开具收据后方可转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不管是否注明本项目等信息,均作为企业整体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拥有可用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接到可退还短信)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温馨提示:退投标保证金时,在收款收据上的“项目摘要”一栏中推荐写“退还投标保证金”,则投标人帐户中有可用的保证金可随时退还,如注明某项目名称,则只有在该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方可退还。) (注:退款仅汇入注册帐户帐号内,退款收据帐号请与注册时的银行帐号保持一致)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规定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进行注册。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招标代理窗口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576-85155851
传真:0576-8515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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