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天眼”工程(一期)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林州市“天眼”工程(一期)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林州市公安局委托,就林州市“天眼”工程(一期)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州市“天眼”工程(一期)项目
2.2招标编号:LCGG2013-169-169/2
2.1 建设地点:林州市境内
2.2 招标范围:货物安装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3 监理工期:工程实施及保修阶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外省企业需要提供进豫备案证明材料;
3.3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信息系统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应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投标无效),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7日至2014年2月2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备案完成表(同时提交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或扫描件2套),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资料费200元整(包含招标文件及图纸,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4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 3 月 10日 09:00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地址:红旗渠大道禧福苑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注意事项
6.1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方可进行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备案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中心公告”栏目《关于企业备案的通知》)。
6.2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
6.3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6.4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6.5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记过或招标人处,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9.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如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10.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18637298044 0371-67789598
监督电话:0372-628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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