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2013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2013年度终端建设宣传及零售积分奖励服务单位选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3-FW495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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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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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3年度终端建设宣传及零售积分奖励服务单位 |
详细的服务及质量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
1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由企业法人投资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在金华市区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以自己名义直接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
(3)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网络运营商资质;
(4)所提供服务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同时符合烟草管理的质量、安全要求;
(5)本次招标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 8月30日至2013年 9月21日。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2日14:00止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3年9月22日14:00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2013年 9月21日16:00(开标前一天)交纳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账 号:1306226200000168
交纳要求:交纳保证金时请在交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FW495)。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网络运营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号码:0579-83180768
十二、监管机构名称及监督电话:
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监察处 0579-8231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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