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业务用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业务用房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函【2012】2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业务用房工程为一个合同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22952平方米(其中地上17596平方米,地下4996平方米),工程建设地址:朝阳区金盏金融服务园区1号地1113-13地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近3年内须至少具有5项已完成的总投资1.5亿元以上公建类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在过去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近三年内(2010至2012年)每年造价咨询业务年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3.6 项目经理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造价工作经验,且有类似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3日~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和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价、复印件至北京筑衡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6号楼5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1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北京筑衡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6号楼505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与中国采购和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广场2座11层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86-10-84669098
传真:86-10-84669047
招标代理人名称:北京筑衡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6号楼504、505
联系人:许可
联系电话:010-64161117
传真:010-6413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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