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文物局金华市飘萍路隔离护栏
受金华市文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并经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金华市飘萍路隔离护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意向的谈判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金华市飘萍路隔离护栏采购安装项目,编号:HJ2013-HW-ZFCG001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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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控制金额 |
技术要求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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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飘萍路隔离护栏机非隔离护栏 |
200米 |
28.8万元 |
详见文件第四章采购货物要求 |
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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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飘萍路隔离护栏中间隔离护栏 |
1260米 |
三、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4、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即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等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人员C类证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10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仍可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1幢2楼)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出售。
谈判文件出售价格:人民币伍佰元/份,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报名或购买谈判文件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谈判响应方资格要求)。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c)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d)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f)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原件);
g)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即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上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等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人员C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h)外地进金施工企业须提供诚信管理档案登记表和诚信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i)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详细联系方式(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3年10月14日上午14日00分前送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大楼三楼)。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郎先生。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4日上午14日00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六、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以电汇、银行转账、汇款形式于2013年10月11日下午17:00前交纳。
单位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金磐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76745053002506
详见谈判文件第13.1规定。
七、开始谈判的有关信息
开始谈判时间:2013年10月14日上午14日00分。
谈 判 地 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大楼三楼)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联系人: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郎先生 电话:0579-82410965
联系地址: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1幢2楼
九、提交答疑截止时间:本次谈判文件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可下载。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请在2013年10月10日15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答疑回复时间:采购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13年10月11日15时00分前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答复所有购买同一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十一、其他:
若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人数不足,采购单位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申请其他采购方式。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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