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大庄管理处机关供暖煤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大庄管理处机关供暖煤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受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大庄管理处的委托,对其机关供暖煤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大庄管理处机关供暖煤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CCG20130931
三、招标内容:洗煤300吨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生产商。
2、经销供应商必须提供《煤炭经营许可证》;具有1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储煤场地。
3、提供真实的项目业绩资料。(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具有煤炭质量检测资质的相关部门出具的煤质检验报告书,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检验报告。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13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9号北门5楼)。
七、报名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煤炭销售许可证原件、针对本项目及以上所有证件的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九、接受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2013年10月29日13:00时至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2受理处(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十、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10月29日13:30时(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0月29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开标室(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十二、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大庄管理处
联 系 人:霍金龙
电 话:13942022883
十三、招标代理人: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
联 系 人:韩海涛 刁训成 余定芬
电 话:0411-82440355
传 真:0411-82440355
邮 箱:huacaizb001@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9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广发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133071516010006529
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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