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湖畔嘉园二期工程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湖畔嘉园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已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湖畔嘉园二期工程设计;
2.2招标规模:约12.76公顷
2.2招标范围: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单体,小区管网,小区道路及景观绿化;
2.3建设资金:自筹;
2.4建设地点:地块A香山路北、大宁河街西、饮东干渠东2.68公顷;地块C香山路北、兴港大街西、大宁河街东5.55公顷。
2.5服务周期:2个月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0-2012年)有完成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外省投标企业需按吉建管[2011]22号文件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1日至2014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招投标窗口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售出不退。
4.3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3天由投标申请人从银行基本帐户一次性转入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帐户(须注明项目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7日9时整,地点为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丹丹
电话:1514404410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
联系人:谢少阳
电话:0431-84675818
传真:0431-8461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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