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工程桩基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东新区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工程
2.2 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规划用地103亩,总建筑面积约118668平方米。建设基地面积:E7-1-01建设用地面积12469.98㎡,南临祭城路,西临湖心环路,东临公园;E7-1-02建设用地面积24775.4㎡,西临湖心环路,东临公园;E7-1-03建设用地面积19741㎡,南临公园,北临湖心环路;E7-1-05建设用地面积11573.13㎡,南临祭城路,东临湖心环路,西临公园。以上数据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工期目标: 60日历天
2.4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 郑东新区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桩基施工、验收等。
2.6 标段划分:
标段一:A地块CFG桩670根,桩距1500㎜,正方形布置,桩径Φ400㎜,有效长度15.0米,桩混凝土强度为C25;B地块CFG桩717根,桩距1500㎜,正方形布置,桩径Φ400㎜,有效长度15.0米,桩混凝土强度为C25。数量以实际设计图纸为准。
标段二:C地块CFG桩684根,桩距1500㎜,正方形布置,桩径Φ400㎜,有效长度15.0米,桩混凝土强度为C25;D地块CFG桩448根,桩距1500㎜,正方形布置,桩径Φ400㎜,有效长度15.0米,桩混凝土强度为C25。数量以实际设计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中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外省企业报名前需到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豫备案手续及进郑信用登记证,省内外地进郑企业需办理进郑信用登记证。投标人还需办理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02 月 10 日至 2014 年 02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按上述要求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申请表》(外省企业)、《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外省、外地企业)等所有以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前来报名。
4.2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3 报名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10号建委北院A座三楼8317室。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的购买地点:郑州市淮河西路10号建委北院A座三楼;
5.2 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其他事项
7.1 招标人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权力。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淮河西路10号建委北院
联 系 人: 韩先生 李女士
电 话: 0371-67887835
2014年 0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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