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叠彩园(原分水口公园)(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标
郑州市二七区叠彩园(原分水口公园)(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4-5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市容美化指挥部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叠彩园(原分水口公园)(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叠彩园(原分水口公园)(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4-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叠彩园(原分水口公园)(一期)位于郑密路与石武高铁交汇处金水河西岸区域,建设面积约160亩。第一标段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地下垃圾清运及土方回填、地形塑造、绿化种植、广场园路铺装、园内配套建筑、水电管网敷设、小品雕塑等。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期要求:地形塑造30天,绿化工程60天;土建、市政工程90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与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统筹证明原件(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
3.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投标企业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及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统筹证明原件(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
5.投标人2011年1月份以来须具有合同金额500万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合同业绩叁份。
6.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 年2月7日—2014年2月13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书、类似工程业绩合同、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养老统筹证明。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另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如申请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2月28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B1206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2月28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B1206室)。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市容美化指挥部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970663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05
电子邮箱:hndczb@163.com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201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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