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聚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柳州市三江县厘金滩水电站增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柳州市三江县厘金滩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以 桂水规计〔2012〕326号 批准初步设计,同意其改造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 桂财建[2013]206号文 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自筹贷款 ;项目业主为 广西三聚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广西三聚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4] 31 号,现对该改造项目的建设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柳州市三江县厘金滩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总承包(EPC)。
建设地点:位于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
建设规模:将电站原装机容量4×3.6=14.4MW扩容改造为4×4=16.0MW。
工期要求:工程建设工期21个月(自签订合同计起)。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调速和励磁系统);油、水、气系统;发电机组、送配电线路保护系统;照明系统、直流系统、厂用电系统;金属结构;自动化系统等。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其招标范围为本改造项目的技施设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全面管理。工程概算总投资约436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同时具备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一)勘察、设计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招标项目工程要求的)水利(或电力)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勘察和设计资质(有获准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业务范围)且在广西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测、设计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3)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类似工程)勘测设计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工程勘测、设计技术服务合同②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
本项目类似工程指:水电站 工程。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及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执业制度未实施前,暂以关键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技术职务进行),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1)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中至少有 1人持有 B 级或 B 级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资质证书,且专业为水利、电力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资质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
2)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批准人、审定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主要设计编写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
(二)施工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项资质等级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本项目类似工程指:水电站 工程。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区外企业须为一级建造师注册),主项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高 级或 高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主项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主项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所有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投标文件无效。)
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及注册水利造价师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由不多于两个企业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见附件)。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由牵头人之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4年 2 月 17 日至 2 月 21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 16:30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姓名:(以实际发售人为准)。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委托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如下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如联合体投标则分别提供)一式两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2)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
(3)施工企业: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
打(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要求打印的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投标文件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 2014 年 2 月 21 日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 其他事项
7.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持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资质证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7.2 招标人约定:2013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3根据有关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三聚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柳州市三江县古宜镇
邮 编: 545000
联系人:李贤通
电 话:0772-8730666
传 真:0772-8730730
E-mail:gxlxt@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5号
邮 编:530023
联系人: 马运生
电 话:0771-2185479
传 真:0771-2185479
E-mail:gxgyzb@126.com
网 址:http://www.gyecc.com.cn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610603
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1-2185381
招 标 人:广西三聚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4年 2 月 8 日
附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四 份,送发包人一份,投标报名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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