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垃圾处理专用车采购公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惠州仲恺潼侨镇垃圾处理专用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35-1301C85N07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仲恺潼侨镇垃圾处理专用车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27.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垃圾处理专用车采购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已购买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 9月 30 日起至2013年 10月 11日期间09:00-12:00至14:30-17:00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到报名现场核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0 月 24日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 10月 24日09:30--10:00 ,逾期不予受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 10月 24 日 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开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0835-1301C85N0711.rarrar
代理机构联系人:
罗小姐/周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廖小姐
电话:
0752-2396092
传真:
0752-2396063
联系地址:
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联系地址:
惠州市
邮编:
516001
邮编:516001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惠州麦地支行
帐号:
4400 1718 1360 5300 4728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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