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行政中心后地块项目建设筹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关于东阳市行政中心后地块项目建设筹建办公室东阳市国土业务用房、村镇规划管理和司法业务用房、停车场工程窗帘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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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受东阳市行政中心后地块项目建设筹建办公室委托,就东阳市国土业务用房、村镇规划管理和司法业务用房、停车场工程窗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DYCG2013-202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规格及参数
预算价(万元)
1
带罩壳型手动阳光卷帘
约2570平方米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60.9
2
加强型手动遮光卷帘
约320平方米
3
窗帘
约480平方米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本公告设定的特定条件。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经营资格。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人具有窗帘制造、销售(包括安装)能力,并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窗帘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投标时需带规定的样品和附件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东阳市人民路279号二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4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2日 09:00
六、投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2日 09:00
八、开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6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银行账号:1208040009049061431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开标会议携带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花名册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注: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花名册证明为准)。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或迟到的或授权代表为非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3、投标方应于2013年10月21日17时前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
4、东阳市行政中心后地块项目建设筹建办公室联系人:葛伟良电话:86655128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地点:东阳市人民路279号二楼
联系人:钱喜信
联系电话:0579-86690005
传真:0579-8669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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