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乡镇国土所业务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延津县乡镇国土所业务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4】00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乡镇国土所业务用房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乡镇国土所业务用房项目
2.2项目概况:该项目包含10个乡镇(城关、小潭除外)国土所业务用房,单体建筑面积212.70平方米,地上二层,砖混结构,包括土建、水电安装等。
2.3项目地点:延津县10个乡镇(城关、小潭除外)
2.4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2.4.1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4.2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4.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施工期间不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
3.7具有2014年1月15日以来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1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携带任何资料。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2月11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津县国土资源局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耿先生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13633908087 电 话:15737351158
8、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审计局:0373-7622047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监察局:0373-7696111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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