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消防灭火器材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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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消防灭火器材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14年1月16日 招标编号:0658-1401SZTC2005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消防灭火器材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月16日起至2014年01月24日止,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609室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严格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需在招标机构注册成会员且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括:消防器材的销售,投标文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明材料(深圳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可从深圳信用网上自行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1年1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4)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经销商(投标文件提中须提供由制造商盖章出具的投标授权函)。 5)投标人所投货物(灭火器)如同时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均为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投标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 6)投标人如为非深圳本地供应商,须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或长期售后服务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以证明其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为基本账户。)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开具的证明招标文件购买人资格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招标文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即至少从2011年1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应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中的要求,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特别说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6.投标开始时间:2014年01月26日14:00(北京时间)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01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8. 投标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613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邮 编:518002 联 系 人:牛先生 温先生 电 话:0755-22937711;0755-83500925 传 真:0755-83500508 电子信箱:sztc02@126.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标书费) 帐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7 (投标保证金专用,投标保证金应以非现金形式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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