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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刘胡垌、张寨安置区地质勘查项目

本招标项目刘胡垌、张寨安置区地质勘查项目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刘胡垌、张寨安置区地质勘查项目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3-14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二七区马寨镇南四环以南、郑少路以东

项目概况:刘胡垌安置区一期项目范围为景西四路以西、郑少高速以东,用地面积约172亩;张寨安置区一期项目范围为莲湖路以东、南四环辅道以南,用地面积约180亩。

招标范围:用地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工作

工期:1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GB50021-94验收标准)、建质【2003】144号《建质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

4、投标人应通过检察院廉洁资格审查(由代理机构统一提出申请);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间:2014年01月16日至2014年01月22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7、报名有关事项: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外地企业须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以上所有证件需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套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为方便对投标人进行廉洁资格审查,投标人除携带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外还需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 02月 12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陇海路与兴华北街交汇处向北100米路西盛世经纬商务酒店十楼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 02月 12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陇海路与兴华北街交汇处向北100米路西盛世经纬商务酒店十楼会议室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人民政府

地址:二七区马寨镇工业路8号

联系人:胡彦纳

电话:0371-866778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联系人:曹喜田、王兵涛

电话:0371-63976573/63976198

传真:0371-6397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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